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一次公告 (资格后审)
2016-10-093258
一.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新建业务用房已经准备工作完成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 新建业务用房执行小组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丹阳市开放区齐梁路与机场路交汇处大亚科技集团内
⑵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15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55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四.本工程招标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土建、安装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工程施工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5.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二级及以上;
5.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在建工程的要求:
5.7.1对拟派项目经理在建工程的要求:
⑴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非首次执业)在其执业范围内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提交距离本次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最接近的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⑵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项目经理办理变更手续的,须递交对此变更有行业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依法变更备案的证明材料
5.8 其它要求:
5.8.1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8.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5.8.3按照镇政建【2014】270号文件规定,凡工商注册地为镇江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在投标时须提供经镇江市住建局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镇资质备案申请表》原件扫描件(投标拟选派人员必须同时进镇备案且在备案申请表中体现),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所有外地建设类企业进镇备案集中在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包含进入各辖市和丹徒区、镇江新区的镇江市以外企业),联系电话:0511-88968067。
六、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七、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必须参加开标会。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丹阳市开发区
联系人:王涛 电话:13952951128
邮编:212300 E—mail:228866302@qq.com
九、如有投诉请各投诉人以下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如果任何人发现我公司相关部门或人员在招标、评标过程中存在任何不正当行为,欢迎举报,我公司将对举报者保密,并根据调查情况给予举报者适当奖励。我公司投诉受理部门为法务部或审计部,联系地址:江苏省丹阳市齐梁路99号。
法务部联系人: 王梅 固定电话: 0511-86981932;移动电话:13451954356,
电子邮箱:wangmei@cndare.com
审计部联系人 :审计部 固定电话:0511 86981506
电子邮箱:dareshenji@cndare.com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4日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0月14日